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6日。
联系电话:0955-6011065
通讯地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盛晶科技有限公司单晶炉加工制造项目 |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 |
宁夏盛晶科技有限公司 |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海兴开发区中心地带,总用地面积约41734.903m2,总投资约178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109万元,占总投资0.61%。 建设内容包括:一层8617.8m2生产车间,三层2154.45m2办公区,10 m2危险废物贮存间,一座容积108m3消防水池,一座容积108m3生产水池,一座容积100m3废水池。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1100台晶体生长炉系列产品,其中光伏大晶元体生长炉800台,半导体晶体生长炉100台,蓝宝石晶体生长炉200台。 |
施工期:(1)施工期废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车辆必须行驶在指定道路范围内;施工场地和临时堆土场非雨天时适时洒水;风速四级及以上易产生扬尘时,施工单位需暂停土石方开挖,同时采取覆盖、湿润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2)施工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由吸粪车定期清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噪声: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人员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降低人为噪声。 (4)施工期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建筑垃圾尽可能回用,不可回用部分运至政府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绿化和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绿化率要求达到19.8%,绿化面积约8263.51m2。 运营期:(1)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焊接废气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设备处理,处理后焊接烟尘可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食堂油烟可达标排放。 (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生产试压废水循环使用,循环水定期排至厂区雨水管道,生活废水统一排至海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运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施,设备安装时加减振胶垫,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材料做墙体,并安装隔声门窗。 (4)运营期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餐厨垃圾收集后定期由专职环卫工人清运拉走,厂区内机械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临时存放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